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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9年 5月31日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请示和答复

下面是近期各地常问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在对照使用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业务问题请示 答复结果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此工资是否包括企业替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障缴款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企业替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障缴款和个人所得税部分,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应属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而由企业负担并上缴的那部分社会保障缴款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
08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09年季度申报时,管理员发现其资产总额已经超过规定标准,是否还按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申报 季度申报时,如果相关指标已经超标,应按法定税率进行申报,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如果年度申报时又符合,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报备的研究开发费指标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标准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按以上条件,首先用08年度的企业销售收入来判断属于哪个比例区间,然后用最近3年的研发费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来判定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对减免税项目所得进行备案时,是否应对招待费等费用进行调整分摊后确定所得 所得税优惠是对企业的项目所得进行减免,不是对利润进行减免,所以应对有关费用进行调整后计算出该项目的应纳税所得,对此所得进行优惠备案。
职工教育经费动用以前年度余额的部分,何种情况需要调增,调增部分能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如果企业的教育经费已经全部在费用中列支,则其中动用以前年度余额的部分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只有调增当年度超2.5%比例的部分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类似广告费扣除方法。
担保企业是否应按金融企业进行申报 担保企业属于金融企业范畴,适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填报金融企业附表。
新办的跨省二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做税种认定 新办分支机构当年不参与税款分配,不需要进行申报,暂不需要做所得税税种认定,登记台帐,第二年做相关税种认定维护。
农村信用社减免税款用于提高准备金,企业是按利润的一半提取的,是否可以 应按减免的税款额来提取准备金,企业应调整相关账簿后进行备案。
民政福利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应税所得征税? 应并入应税所得征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可以。从2008年1月1日起。
物管公司收取一年的物管费,营业税已经一次确认收入,所得税可否分季度确认 875号文中关于劳务费的确认,对长期提供重复性劳务的,劳务收入可以在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据此,应可以分季度确认。
农村合作社是否可以享受种植业等优惠 可以
根据房地产2009年新文,对于2008年之前尚未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余额是否可以结转到08年之后扣除。 不可以。
总局文件第三十四条“合法凭据”如何界定,合同和预算报告可否作为法律凭据,因为它们都有法律依据。 不可以。必须是合法的发票。
对于销售未完工产品的预计利润,省局意见可以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当这部分销售结转为主营业务收入时,作纳税调减的预计利润是否也要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不需要,只要不重复扣除即可,只是税法规定可以在预售时提前扣除。
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要求重新认定,经贸委两年认定一次,现在重新认定难以认定。 新、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不一致,必须重新认定。
担保企业是否能提取风险准备金 暂不能计提、待文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