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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普通发票
业务概况
办理流程
需要资料
填表说明
代开普通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收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1
.申请。
纳税人携相关证件材料至当地办税服务厅申请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
2
.缴税。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在缴税账户中存足相应税款,无证户需到当地办税服务厅银行经收处缴纳税款。
3
.开票。
领取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付款方(或接收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销售
1000元以下的、农民个人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3000元以下的不须出具书面确认证明);
3.提供由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适用于代开免税项目);
4.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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