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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购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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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 需要资料
  • 填表说明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1.书面申请。纳税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向其机构所在地的国税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2.接受调查。税务机关受理后转纳税人所属税源管理机构进行实地调查。纳税人需准备购销合同或者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申请的票种信息相符的相关证明,以及具备发票保管、开具的能力的证明。
3.领取发票领购簿。纳税人至当地办税服务厅领取结果通知书及发票领购簿。
1.发票领购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和财务或发票专用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
填表说明:表中发票代码和发票名称按我市现行的发票种类一览表填列。
淮安市国税系统现行的发票种类一览表
代码 发票名称 联次 单位 适用范围
1140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
1170 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
26020 增值税普通发票 2 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
26050 增值税普通发票 5 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
21013 工业销售发票 3 25份本 工业生产者销售货物、受托加工、提供劳务
21026 工业销售发票 6 25份本 工业生产者销售货物、受托加工、提供劳务
21056 工业销售发票 6 工业生产者销售货物、受托加工、提供劳务
22013 商业销售发票 3 25份本 商业经营者销售货物
22023 商业销售发票 3 25份本 商业经营者销售货物
22033 商业销售发票 3 25份本 商业经营者销售货物
22066 商业销售发票 6 商业经营者销售货物
24123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3 25份本 小规模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除粮食(含油料)以外的农业产品
24133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3 25份本 小规模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除粮食(含油料)以外的农业产品
24144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4 25份本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除粮食(含油料)以外的农业产品
24154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4 25份本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除粮食(含油料)以外的农业产品
26063 农业产品销售发票 3 25份本 农业生产单位销售除粮食、油料以外的自产农业产品
24014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4 25份本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向城乡居民个人收购废旧物资
24034 废旧物资销售发票 4 25份本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销售废旧物资
23015 机动车维修业发票 5 25份本 机动车维修
23033 修理修配发票 3 25份本 除机动车维修以外的其他修理修配
21067 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7 25份本 销售出口货物
22071 商业销售卷式发票 1 100份卷 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商业经营者销售货物
22081 商业销售卷式发票 1 100份卷 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商业经营者销售货物
22172 5元定额发票 2 25份本 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22182 10元定额发票 2 25份本 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22192 50元定额发票 2 25份本 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22212 500元定额发票 2 25份本 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22202 100元定额发票 2 25份本 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26083 国税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3 委托代征单位使用
24075 粮食油料收购发票 5 25份本 从事粮食收购业务并按政策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金的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粮食(含油料)
24086 粮食油料收购发票 6 25份本 从事粮食收购业务并按政策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粮食(含油料)
24106 粮食销售统一发票 6 25份本 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粮食生产、经营企业(零售除外)和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销售粮食
22275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 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和经销企业使用
22236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打 6 销售机动车业务
24174 千元版废旧物资收购 4 25份本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向城乡居民个人收购废旧物资
24196 万元版粮食油料收购发票 6 25份本 从事粮食收购业务并按政策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粮食(含油料)
25112 银行代收费发票) 2 银行代收的水、电、气、暖和报刊等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各种费用